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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備受關註的廣西民警槍殺孕婦案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公開審理,案件將擇期宣判。2013年10月28日,廣西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後在該縣大鵬鎮某米粉店用餐時,因米粉店不賣奶茶遂拔槍打死已懷有身孕的女店主,並將其丈夫打傷。胡平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於10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1日被逮捕。今年2月17日下午,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胡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73 324.1元。胡平當庭提出上訴。昨天上午,在庭審中胡平陳述上訴理由:“我沒有向兩受害人連開三槍,是死亡孕婦的丈夫蔡世勇上來和我搶槍時擊發的。”當審判員問及開槍射擊天花板的目的時,胡平答道:“因為蔡世勇說我的槍是塑料槍我才開槍的。”此案未當庭宣判。綜合法制晚報、央視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廣西民警槍殺孕婦案昨二審 殺孕婦民警否認連開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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